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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全部取消投标报名!▎来源:各省市住建部门、国家发改委,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转载请注明! 目前,已有多个省市明确提出取消投标报名!严禁设置投标报名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 1月3日,山东省烟台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4〕1号)。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招标人严禁以下行为: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价软件编码相同的; 3、投标报价异常一致的; 4、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注:原文详见文章末尾。 早在此前,山东省住建厅就曾提出:取消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 此后济南、青岛等地接连发文。 2020年1月10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号):
济南市住建局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细则》。
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3年5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3日。文件提出: 1、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依法享有自主权。 2、除交易平台暂不具备条件等特殊情形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招标人严禁以下行为:
其他省市规定如下 2022年4月,河源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取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流程中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的通知。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 2021年12月,湖南省政府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7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项目,除涉密等特殊工程外,一律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取消发售标书和投标报名环节,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无门槛免费查阅和下载,积极完善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电子保函、在线签约、电子归档等技术规范。采取电子化招标投标的,不得收取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 2021年8月,温州市政府发布《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优化招标投标办事流程。取消投标报名,简化入场登记手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提供网上办理服务,让投标人可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强制要求现场办理入场登记。不得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招标文件审查和原件核对事项。 2021年4月21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改革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取消投标报名环节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市政服发〔2020〕11 号)》。
2020年5月,汕尾市政府发布《关于取消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和投标报名等事项的通知》。 取消投标报名 招标人不得将投标报名作为前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不得将投标报名作为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否决性条款,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与地市沟通协调,多措并举完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业务流程,自2019年9月2日起,凡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取消网上报名环节。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后,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注册后,不需要进行投标报名,即可直接获取采购文件,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投标效率,规范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取消投标报名环节的基础上,还要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必须随采购公告同步发布,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项目情况再决定是否参与投标,降低了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成本。同时,将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开标前,即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参与投标,给供应商更多参与机会,营造公平竞争开放的交易环境。 2019年5月15日,北京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8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通知》明确:
2019年5月22日,广西住建厅、发改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明确:
2019年3月,江西省住建厅在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方面提出8项要求:
2019年,甘肃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发布《关于取消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的通知》:
2019年12月11日,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经信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改委明令! “招投标”法律规定中,并没有规定投标报名环节,也就是说投标报名只是一个没有法律依据的操作习惯而已。 ![]()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8部委公布第2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也明确规定:除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注册登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登记、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2022年,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再次强调严禁设置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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